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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 Audit

a內部稽核

a本公司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稽核室,獨立運作以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

稽核組織

  1. 本公司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稽核室,配置適任且專任之稽核人員,目前編制為稽核主管一人、稽核人員二人, 共三人。其中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前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2. 本公司於115年4月20日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每年執行考評乙次、薪資報酬係由稽核主管簽報至本公司董事長核定。
  3.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均符合法令規定之適任條件,每年持續進修並參加金管會認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以提升稽核品質及能力。

內部稽核作業之運作

  1. 稽核範圍xz:包含本公司所有財務、業務等營運及管理事務之稽核,並依相關法令規定編訂各項稽核項目。x
  2. 稽核對象:除本公司所有單位外,亦包含各子公司。
  3. 稽核目的:依據相關法令規定進行檢查及評估,以衡量現行政策及程序之有效性,並協助各部門及管理階層解決問題,藉以改善及提高作業績效,以降低企業經營風險。
  4. 稽核方式:主要係依董事會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例行稽核,並依風險分析之結果執行相關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提出改善建議,若遇有缺失時,將持續追踪其改善情形。
  5. 稽核報告:稽核工作完竣後將出具相關稽核報告,於規定時限內呈送董事長及審計委員會,並定期向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
  6. 自行評估:協助各單位執行年度之自行評估,藉以建立本公司之自我監督機制,並依自行評估結果,做為建議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註:2026 年 12 月 OO 日,由獨立董事所組成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